學工處〔2017〕30号
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社區文明建設,營造文明、健康、安全、整潔、舒适的生活環境,增強學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務、自我監督的能力,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評選時間、範圍
每學期末在全校本科生宿舍中進行評選。
二、評選内容、條件
主要從環境衛生、遵章守紀、文明建設等方面進行綜合評選,具體内容如下:
(一)“文明宿舍”
(1)宿舍成員熱愛學校,遵守學校規章制度,未受到警告以上處分;
(2)宿舍衛生平均成績達75分;
(3)宿舍成員無不文明行為,積極主動參與社區文明建設。
(二)“百佳宿舍”
(1)在“文明宿舍”中評比産生100個“百佳宿舍”;
(2)宿舍衛生平均成績達90分;
(3)宿舍成員能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,宿舍成員獎學金比例達50%。
三、評審程序
(一)各學院成立評審小組,嚴格按照本評選辦法的規定,進行初步評審,并将初評結果在學院範圍公示。
(二)學生工作處聯合後勤處(後勤服務集團)對學院初評結果進行複審,确認最終名單。
(三)學生工作處發文通報獲獎宿舍,頒發獎狀。
四、附則
(一)衛生評分标準
項目 |
分值 |
标準 |
地面 |
20 |
地面幹淨整潔 |
床鋪 |
20 |
被子折疊整齊;床下鞋子整齊、無雜物 |
陽台 |
20 |
不堆放垃圾、雜物 |
門窗、牆壁 |
15 |
門窗幹淨;牆壁整潔、無蜘蛛網 |
書架 |
15 |
書本擺放整齊、桌面整潔 |
其他 |
10 |
物品擺放整齊,盥洗室幹淨,無異味 |
(二)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,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